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03-15

能动司法“巧”执行 纾困解难促“双赢”


“文明执法企业兴 公正司法百姓赞”!
这是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收到的一被执行人送来的锦旗内容,以此感谢中站区法院执行干警为企业纾困解难,让企业能够及时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缓解企业债务负担,助力企业持续发展。
2020年1月17日,杨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被告开发的某楼盘的房屋一套,支付购房首付款489500元。因被告未能按期交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购房款、保全费、利息等共计5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干警仔细查阅相关案卷资料。积极对某房地产进行仔细查询实地走访,全面了解该房地产公司情况,发现该房企现经营困难,难有余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规定的法律义务。
该案一头牵系着申请执行人杨某的合法权益,另一头牵系着该房地产公司的经营现状。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心情急切,多年的积蓄毫无着落,购买的房子不能实际居住拥有,心里既窝火又无奈,现在只希望尽快将案件执结。同时考虑到执行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导致手中握有一批住房却无法变现,资金无法周转,若采取一些常规强制措施,将进一步导致该公司经营状况加剧恶化,那公司就彻底陷入绝境。
案件似乎落入了一场僵局中。执行干警意识到这点后,不等不靠,及时调整执行思路。
面对企业的实际困难,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从保护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出发,没有对企业账户进行查扣。而是采用当面和谈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交流,倾听他们的想法,换位思考,努力让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达到“双赢”。
在充分了解申请人的想法后,执行干警得知申请人的最终需求其实还是房子。经了解,杨某原购房产在法院判决后,被房地产公司抵债给工程队用来偿还工程款。而该房企尚有部分房产暂未出售。沟通过程中,该房企向法院提供了尚未出售的一套房产情况,同时表示可以用未出售房产偿还债务。
由于评估、拍卖不动产程序周期长、费用高,能否拍卖成功也是未知数,更会增加双方当事人负担,在此情况下,推动“以房抵债”不失为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执行干警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多次带领申请人实地察看房屋,介绍房产优势,准确把握和判断当事人心理,分析利弊,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奔波努力下,各方都同意以房抵债的方式解决纠纷,但双方因房屋价格存在争议,无法形成最终意见。
执行干警多次协商各方,参照周边房产定价,确定房产价格,各让一步,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将该房产交付给杨某以抵偿债务,另送杨某停车位、储物间各一个,杨某补齐剩余购房款 27万余元。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以房抵债”也为该房企解了套,形成了双赢的局面。
一面锦旗,传递的不仅是当事人对法院的感激之情,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更是中站区法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审执职能为企纾困解难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中站区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心用情用力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将当事人“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维护司法裁判权威,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在规范高效执行的基础上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善意文明执行,化解企业危机,不断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x添加何律师微信

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扫描添加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