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3-30

案件经过:
原告常xx和被告耿xx经人介绍相识,于2020年11月26日举行了结婚典礼仪式,没有领取结婚证。办理典礼仪式后,原告发现被告耿xx经常犯癫痫病,之前据被告耿xx的父亲耿xx讲,女儿是一个月发作一次,被告耿xx来到原告家里后一星期发作一次。原告典礼后,过了个九日,过了个年,2021年过了个八月十五。从典礼到现在,除了以上时间,大部分在被告耿xx家居住,原告常xx是给她买药看病,花费8000多元,但是没有任何好转。至今被告耿xx还一直住在自己家里。双方家庭谈结婚时,2020年11月,原告通过媒人张xx将100000彩礼给了媒人白xx,白xx又将100000元彩礼给了耿xx和其父亲耿xx。相家时原告又给了被告耿xx2000元,办理典礼仪式时给了被告耿xx1100元的红包。被告耿xx经常癫痫发作,且不能生育,双方不具备组建家庭的条件,xx县妇幼医院让她婚前检查,她说有癫痫,所以原告和被告耿xx没有领取结婚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100000元,及相家费2000元,红包1100元。

办案思路:接受原告的委托委派我所何富民、武昊律师出庭代理

代理意见:
1、要求二被告依法返还原告的彩礼100000元,相家费2000元,红包1100元,以上共计103100元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审判结果:
1、被告耿xx和其父耿x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常xx彩礼款63637.7元
2、驳回原告常xx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案件均做部分修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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