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5-06-30
2015交通事故具体赔偿标准
序号 | 项 目 | 赔偿标准 |
1 | 医药费 | 按发票 |
2 | 误工费 | 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
3 | 护理费 | 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
4 | 营养费 | 20—40/天×营养期限 |
5 | 交通费 | 按票据 |
6 | 住宿费 | 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
7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20元/天×住院时间 |
8 | 物损费 | 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 |
9 | 鉴定费 | 凭票据 |
10 | 律师费 | 凭票据,参照各地政府指导标准 |
11 | 残疾赔偿金 | 60周岁及其以下: 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系数; 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系数 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系数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系数; |
12 | 残疾辅助器具费 |
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
13 | 丧葬费 |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14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城镇: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 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
15 | 死亡赔偿金 | 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 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
16 | 精神损失费 | 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 |
17 | 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赔偿三个亲属的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