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8-07-18

【背景】

  婚姻是一种严格的要式行为,婚姻登记是缔结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形式。婚姻登记职能由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机关以签发婚姻证书为表现形式,并创设或者消灭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它既以婚姻关系当事人为行政相对人,又可能与其他人有利害关系,如婚姻的缔结和解除会影响他人的继承权或者身份关系。

  婚姻登记能够创设或终止婚姻关系,具有很强的人身性质,是一种法定的公示行为。通过登记的方式使当事人发生或终止婚姻关系的意愿表示出来,使结婚和离婚具有足以由外部辨认的表征。婚姻登记程序也是为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利益而设定的,但有关法律规定更重视婚姻登记的实质性,甚至为达到实质目的而迁就婚姻登记程序。

  如今有许多夫妻在感情难以为继时选择离婚。对于很多人来说,离婚时最大的财产处理难题就是房产的分割,当事人尤其关注在漫长的离婚谈判或者离婚诉讼中,能够如何保证财产的安全,尤其是一方要擅自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应该如何处理。因此,房产如何分割是双方争议的最大问题。而婚姻登记与此大有关联。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刘某与石台县房产局、第三人章某房屋登记行政赔偿一案中,发现婚姻登记部门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未按规定注销申请人的结婚证。特此向池州市石台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

  【建议】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2017〕池法建字第1号

  池州市石台县民政局:

  本院在审理刘某与石台县房产局、第三人章某房屋登记行政赔偿一案中,发现你局婚姻登记部门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有未按规定注销申请人原结婚证的情况发生。在该案中刘某与章某于2010年3月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约定婚后共同财产住房一套归章某所有,但未办理产权登记。2010年10月双方又持结婚证(离婚登记时应予注销)到房产局办理了共有登记。2011年章某又持离婚协议将该房产转让给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刘某发现房产已变更至第三人名下后提起诉讼。为了及时反馈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便于相关行政机关改进工作,特建议如下:

  建议你局以此个案为例,对婚姻登记部门的登记、注销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开展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出改进。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收到本建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函告本院。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效果】

  石台县民政局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经局党组研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司法建议书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相应处理,并复函如下:

  一、安排专人对我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事程序、档案管理等有关登记事项进行了检查,目前未发现存在违反登记程序、档案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就此个案问题,我局希望通过贵院、房管部门、当事人以及婚姻登记处四方沟通了解事情的真相,如我局婚姻登记机关程序确实存在瑕疵,我局将督促婚姻登记部门及时整改。

  二、我局要求婚姻登记部门要以此个案为鉴,对本部门可能存在问题的历史档案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存在漏洞或瑕疵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按程序纠正,限时整改到位。

  贵院司法建议书中提出的观点和意见非常中肯,对我局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价值和借鉴意义。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开展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掌控,部门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事前把关、事中参与、事后检查的工作格局,切实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二、强化宣传,主动作为。加强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依法登记结婚将受到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弄清哪些婚姻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或犯罪的,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等等,以此来规范公民的婚姻家庭行为。

  三、健全程序,完善制度。从适应公众需求的角度,建设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通过微笑式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婚姻政策咨询、婚姻知识宣传、婚姻情感疏导等服务项目。大力推行婚礼式颁证仪式,在传统节日开展婚礼式颁证仪式,推进婚姻文化建设,引导婚俗改革,倡导节俭办婚礼的风尚。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步骤、要求来办理婚姻登记。耐心询问当事人情况,确保登记程序合法。

  四、加强培训,优质高效。进一步健全婚姻登记程序、印章使用、档案管理及数据管理,完善婚姻登记员岗位职责和考评奖惩制度,提高婚姻登记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能力,引导婚姻登记员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优质高效、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意识,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公正、素质良好的婚姻登记工作队伍,促进全县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最后,感谢贵院对我局婚姻登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恳请贵院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局工作。

  (作者单位: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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