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6-22

5月16日,上午九点左右,我父亲驾车去我姐家,前面有一小型轿车行驶缓慢,我父亲超车行驶到一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一骑电动车妇女,横向穿马路,在没有看到她的情况下,她骑得较快,看到她并且刹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与她电动车后尾灯处碰撞,对方跌倒,碰到头。我们马上带她去医院诊治,由于县医院设备有限,第二天,又带她去市医院检查,医生说软组织损伤,没有伤到其他地方。过了一周左右,我父亲去和对方调解,对方又提出头晕,第二天,又带对方去市医院检查,医生说没事,回家修养就可以,对方死缠着医生说,身上哪儿哪儿都不舒服,最后一次检查,我们有录音。当时我已经怀孕5周左右,当时碰车之后,我心情紧张,身体也各种不舒服。和解的时候,我们态度非常好,而且也说明,我也是孕妇,对方损伤,我同样也去检查,医生说是需要卧床休息。但是对方就各种不想搭理。今天,6月20日,对方又要求说头晕。我们打算走司法程序,咨询一下,这个责任,如何划分?













何富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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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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