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7-10

2020年7月2日,我驾驶机动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事后在协商过程中,我主动承担了全责,对方去医院检查无大碍,在没有住院的情况下向我索取误工费,请问我应该给吗













何富民律师

 

咨询电话:138-3553-468

你觉得不合理可以拒绝,让对方起诉

x添加何律师微信

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扫描添加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