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7-28

2020/7/22日晚上八点半左右,我骑电动车和一个44岁骑电动车的女的撞了,随后叫了救护车去医院检查,拍了CT和X光,医生说没事,药也没开。速度都不快的。现在要跟我要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还说自己买了消炎药要我报销。昨天说有呕吐现象,今天想去住院,要叫我过去办手续。这里有哪些是我应该赔偿的呢。警察看过,因为我是逆行,说是我的责任,但没有下事故认定书,让我们自己调节。现在我该怎么办啊














何富民律师

 

咨询电话:138-3553-4685 

你觉得不合理可以拒绝,让对方起诉

x添加何律师微信

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扫描添加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