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9-10

9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贺小荣参加金砖国家首席大法官论坛“现代经济环境中的消费者权利保护”专题研讨并发言。

  贺小荣介绍了中国法院在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方面的实践和经验。他表示,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的推进,人民法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数量保持平稳,范围不断拓展,司法审判的热点难点较为集中。近年来,中国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加强审判指导、统一法律适用。中国法院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司法经验的总结和推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审判指导工作,对于明确法律适用规则、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起到积极作用。二是践行司法为民、鼓励司法创新。中国法院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司法便民服务,通过线上司法、小额纠纷快速调处机制等为消费者诉讼维权提供便利。三是注重沟通协调、强化多元解纷。法院同相关部门、专业组织之间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等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组织人员交流、共享数据信息、畅通诉调对接,使多数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在诉前能够得到有效化解。四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从资源共享、法治宣传、司法建议等方面与高等院校、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单位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

  贺小荣表示,中国法院将继续总结经验、巩固创新成果,推动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不断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中国法院将始终倡导合作精神,共享发展经验,践行共赢理念,为共筑国际良好消费生态、增强全球经济长期向好贡献中国智慧。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V·M·列别杰夫,巴西高等司法法院大法官安东尼奥·赫尔曼·本杰明,印度共和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瑞诗凯施·罗伊,南非共和国宪法法院大法官茜茜·康佩佩在本次研讨中发言。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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