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1-24

借弟媳的钱还给弟弟,这样还款中不?

基本案情
孙某1曾向弟媳朱某借款10万元
后经陆续还款
孙某1仍欠弟媳41679元
2022年7月17日,双方清算后
孙某1向弟媳出具了借条
此后,孙某1再未向弟媳偿还借款
并声称其将其中的37000元偿还给了弟弟孙某2
为维护自身权益,弟媳朱某将孙某1
诉至民权县人民法院
经审理查明
孙某1与孙某2系同胞兄弟关系
朱某与孙某2系夫妻关系
而2022年7月17日时(签订借条的时间)
孙某1弟弟孙某2与弟媳朱某
已处于分居状态
法院判决
朱某、孙某1于2022年7月17日签订的借条
其实质为借款合同
该合同的签订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其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朱某、孙某1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
孙某1应当将欠款直接归还给朱某
其次,朱某与孙某2虽系夫妻关系
但亦是独立的法律主体
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孙某1在没有授权、没有协议
没有明确转让关系的情况下
擅自将弟媳朱某的债权
转交他人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且孙某1提供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判决孙某1向朱某偿还借款41679元
双方服判息诉
法官提醒
常言道,“打酒找提瓶子的要钱”
夫妻虽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体的
但在民事权利中
不能因夫妻的亲密关系而混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具有相对性
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应当明确主体
借款人应向出借人偿还借款
如果借款人将借弟媳的钱偿还给弟弟
应事先征得弟媳的同意
并保留相关证据
以防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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