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3-09-04

一般情况下,除在原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承租人转租外,在租赁期限内要转租,要注意一下几点:

首先,要征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第二,要注意转租的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期限。

第三,转租后如转租的租金大于原来租金,则双方可约定如何分配。

第四,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按规定与转承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第五,转租合同的条款内容不得超出原租赁合同条款的范围。

【房屋租赁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房屋押金问题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物业杂费等合同附件

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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